“首例 AI 绘图著作权案一审法院:图片具原创性,勿庸置疑”
2024-10-17
当下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基于各类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图片产品是否受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保护,属于各界普遍关注的交叉学科问题。 11月27日,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 人工智能(AI)绘图著作权纠纷案 一审落锤,判决结果引发热议。法院认为,原告李某通过开源软件制作的图片具有原创性,涉案图片属于著作权法上的美术作品,原告对此享有著作权,据此认定被告刘某侵害了原告李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该案的原告李某为开源软件Stable Diffusion的使用者,通过输入提示词 创作 了涉案图片,并以 春风送来了温柔 为名发布在自己的小红书平台上。而被告刘某则为一名诗歌爱好者,在自己的百家号 我是云
2023 马栏山版权保护与创新论坛长沙启幕
2024-10-17
12月7日,以 聚焦版权赋能城市发展 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为主题的2023马栏山版权保护与创新论坛在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启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孙宝林出席并作主题演讲,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社会服务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管军,省委宣传部领导,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陈澎出席。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现场发布《中国数字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2023)》,同步印发《长沙市数字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为2023年 全国版权示范单位 代表授牌。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天河文链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中电软件园获此殊荣。据悉,2022年,长沙作品版权登记量13.5
版权保护激发电影产业创新活力
2024-10-17
你有多久没进过电影院、打开过电视机了?如今,小小一部手机、挤挤碎片时间,就能满足很多人的观影需求。当 方便快捷 的短视频追剧日渐成为习惯,殊不知,这也有可能侵犯版权方合法权益。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电影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很多公众熟知的电影作品,如《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我不是潘金莲》等。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电影作品知识产权案件共计1.16万件。近五年,涉电影作品案件年均增长7.46%。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电影,是光与影的艺术。一大批涉电影知识产权案件的依法妥善审理,有助于加强电影领域法治宣传,进一步激发电影产业创新创造活力
中国国际纪录片节打造公益版权合作平台,系首次
2024-10-17
12月6日,由广州图书馆广州纪录片研究展示中心与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联合主办的 纪实影像照见未来——纪录片公益版权合作与发展 主题研讨会在广州举行,这也是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首度打造纪录片公益版权合作平台。  来自国家图书馆、广州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深圳图书馆、东莞图书馆、佛山市图书馆、杭州图书馆、惠州市图书馆、内蒙古科技馆等公益机构的代表,与首都纪录片发展协会、上海音像资料馆、CNEX、腾讯、内蒙古电影制片厂、京商传媒等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在平衡公众获取知识信息的权益及实现著作权人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创新公益版权合作模式。  广州上海 双城联动 ,开拓公益版权合作新模式  
华中科大出版社:三个月直播销售额破百万
2024-10-17
3个月内直播交易总额百万实洋,目前直播间关注人数超6万,月均复购占比大于20%……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自2023年4月初正式开始运营官方视频号以来,7个多月已在出版社新媒体运营方面探索出不少有益经验。该社融媒体中心经理李升炜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分析,新媒体运营应明确定位和风格,做好底层建设;进行社交互动,重视客户反馈;数据驱动决策,精细化运营。此外,最重要的是,要明确直播间背后的意义:不只在卖书,也在推广大众阅读。  走差异化路线,做宁静舒缓的直播间   快节奏时代,我们用读书陪你慢下来。 11月28日16点半,伴随着舒缓的乐声,在暖黄色调的书房场景下,每天一播的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视频号
标题:录屏剪辑教学视频卖 8 万元,原创者判刑
2024-10-17
随着科技的发展,教育行业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便捷、生动的教学视频,不仅能让学生通过动态画面直观学习课程讲义,为老师授课带来极大的方便,同时也满足了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多。很快,这块 肥肉 被张某盯上。他找戴某通过翻拍、剪辑、拼接等方式复制原创教学视频之后销售,获取了一笔不义之财。 2023年11月9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 南京铁检院 )提起公诉的张某、戴某侵犯药学类教学视频著作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戴某均被法院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和6千元。 离职人员卖出了盗版教学视频 90后 的张某曾是南京某药学教育服务公司(
专家解答:临摹他人作品是否构成侵权?
2024-10-17
阅读提示:生活中,各种类型的作品临摹并不少见,但这其中存在的作品认定问题和著作权侵权风险也应引起重视。本文对作品临摹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进行一一梳理,希望能够帮助文化艺术爱好者规避法律风险,让文化艺术活动更纯粹无瑕。  近期,一些书法作品展出现参展作品 抄袭 现象,引发业界对于书法 抄袭 如何定义的讨论。其实,现实生活中对他人作品进行临摹或仿造的行为并不少见,如把世界著名大型雕塑临摹为缩小版雕塑作品、对著名儿童插画进行临摹并出版等。那么,如何从著作权的角度看待这种行为?  精确临摹为复制行为  对作品的精确临摹是否产生新作品?各国著作权法都规定,作品必须符合独创性要求,只要不符合独创性要求,就一定
《剧本委托创作合同解除后民事责任的承担》
2024-10-17
剧本委托创作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成功创作剧本,但当剧本委托创作合同因陷入僵局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有关合同解除后民事责任应当如何划分的问题,值得深入研究。笔者尝试通过分析剧本委托创作合同的法律性质,从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划分原则和责任划分依据入手,探讨如何合理认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剧本委托创作合同的法律性质  委托创作合同属于著作权合同纠纷中的受案类型,但是著作权法仅对委托创作作品的权属作出规定,但对于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作品交付质量和验收、报酬给付、合同解除等问题,著作权法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1999年,国家版权局在给某法院的回复文件中提到 委托作品是在
未经许可将他人设计的艺术字用于广告宣传需赔偿损失
2024-10-17
原标题:未经许可将他人设计艺术字用于广告宣传上海一公司因侵犯著作权自愿赔偿设计师损失   为吸引消费者,许多企业都喜欢选择个性化字体,用于产品包装或海报宣传。然而,商用字体通常具有版权保护,需要获得字体设计师或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合法使用,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字体侵权案,经调解,被告某商贸公司赔偿原告字体设计师张某相应经济损失。  张某为业内知名字体设计师,其设计创作完成了某体字库,该字体在笔画设计上锐利端正、严谨大方。张某发现,某商贸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某食品旗舰店的商品中突出使用该体等字样,进行宣传与推广。  张某将商贸公司诉至金山区法院
中央网信办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短视频导向不良问题
2024-10-17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 清朗·整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 专项行动,围绕短视频领域多发频发的乱象,集中整治三类突出问题。  根据通知,集中整治的三类突出问题包括:短视频传播虚假信息问题、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短视频传播错误观念问题。其中,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方面,将重点整治 色情擦边 行为、打造低俗人设、网红恶意营销和展示高危行为。  通知要求,加强短视频平台管理。着力解决短视频平台算法价值导向存在偏差、优质短视频呈现不足等问题。优化流量分配机制,防止 重指标轻质量 ,片面以点赞率、转发率等量化指标作为流量分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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