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年以来,国家版权局支持组织了多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研讨会,与各地专家学者进行座谈交流,以加快推动专项立法保护进程。 为深入探讨民间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鼓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承和发展,促进传统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近日在武汉举办了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得到了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的指导。 现场出席会议的嘉宾有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执法监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赵杰,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国际事务处处长胡萍,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向非凡,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国际事务处三级调研员胡爽,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蔡静峰,湖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闫富东,湖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四级调研员赵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教授,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吴汉东教授,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胡开忠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今教授,北京大学刘银良教授,南京理工大学梅术文教授,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锦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玉烨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彭学龙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何华教授、刘鑫副教授等。 王志成局长在致辞中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指示精神,介绍了国家版权局在推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工作。他强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研究意义重大,不仅是传承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国际竞争话语权的需要。他感谢与会专家为这项工作所做出的贡献,期待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务实推动立法进程。 邹进文副校长代表学校致欢迎辞,他向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指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丰硕成果,设立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知识产权学院,成为全国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的机构之一。通过与政府机构合作,为著作权法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建设等事项做出重大贡献。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长期参与国际版权研究工作,为我国加强版权保护提供了重要支持。我国关于民间文艺作品的版权保护立法仍处于空白状态,急需推动相关立法。 吴汉东教授在会上指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是一个长期被关注的国际话题,但在国内30多年仍未形成共识,今天的会议应当争取形成共同立场。吴汉东教授提出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 三大目标、三大原则和三大问题 : 三大目标 即 保护、保存、利用 ,他主张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方面采取相对保护。 三大原则 包括 知情同意、注明出处、正当利用 ,他指出这些原则应当反映在未来的条例当中。 三大问题 包括 客体的独创性认定问题、主体的特殊性问题、保护期限的确定问题 ,这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纳入著作权保护领域最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因此要设定特别的著作权规则。 黄玉烨教授主持了嘉宾致辞环节,并代表中心和学院对参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 研讨会第一节的主题是 介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立法进展 ,由彭学龙教授主持。 胡开忠教授做了 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草案)》的建议条文 的主题发言。他总结了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否能够利用著作权法保护;二是作品的权利主体争议;三是作品的精神权利的保护问题;四是财产权利的保护问题;五是公有领域的保护问题。基于此,胡开忠教授提出了起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时的一些思路:首先,要处理好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的关系。其次,需要妥善处理理论继受和创新的关系。第三,要协调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关系。第四,强调求同存异,解决问题,而非激发矛盾。第五,需要处理好民间文艺作品的创新性和利用的关系。最后,他强调要处理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国内保护和国际保护之间的关系。接着,他对《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建议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与谈环节,张今教授表示,此次会议旨在达成共识并推动立法进程。尽管面临困难和挑战,但通过深入讨论,许多问题变得清晰。 陈锦川法官赞同吴汉东教授提出的指导思想。他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一般作品虽有区别,但也有很多相同特性,从著作权角度进行保护是可行的。 刘银良教授分析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品保护的客体问题,一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已在著作权法框架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但对于持续性创新的、历史悠久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如何保护,还涉及到特殊的保护问题。 何华教授强调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协调性的问题。 梅术文教授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权利内容、保护期限等问题进行了发言。 研讨会第二节,就 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疑难问题 进行研讨,由胡开忠教授主持。各位专家学者分别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主体、内容、权利限制、权利行使、权利保护、国际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产业发展中的著作权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王志成局长在会议总结时指出,本次会议讨论的内容非常具体和务实。他再次强调了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表示虽然工作难度很大,但意义重大。最后,他拜托各位专家、学者积极务实研究,特别感谢吴汉东教授的团队和与会各位专家的参与,并希望尽快形成草案。 吴汉东教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消化各位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二是要协调各位专家学者的经验和智慧。三是要多围绕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发表文章和观点,以扩大影响力和提高公众认知度。 本次会议的召开总结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为推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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