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成功查处一起中宣部移交的非法推广网络游戏案。首饰设计版权申请加急广东省版权代办机构北京插画版权申请加急
2023年9月15日,十堰市 扫黄打非 办收到中宣部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举报平台 提供的案件线索,反映十堰某公司开办的 某某联盟平台 网站,涉嫌存在防沉迷违规和无版号违规运营网络游戏等问题。十堰市 扫黄打非 办高度重视,联合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茅箭区 扫黄打非 办成立调查专班,迅速依法立案开展调查取证。图片:执法人员开展远程勘验取证 执法人员通过远程勘验,发现该网站主要从事传奇系列衍生品游戏宣传推广。用户在该网站发布、推广的游戏目录中选择需要的游戏名,通过点击,就跳转链接到该游戏第三方运营官方网站,用户就可以在第三方游戏运营网站下载游戏,安装运行。执法人员随机点击下载其宣传推广的网络游戏,并使用未成年人身份登录,发现这些网络游戏未要求用户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未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也未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取得网络游戏上线运行版号。图片: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确认 9月20日,执法人员对网站经营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租用该场地,也从未在该场地办公,冒用他人地址注册公司。执法人员依法向行政审批部门调取其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信息,查明了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在当事人居住地所在社区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在当事人的见证下,现场对涉案网站违规行为进行远程勘验取证,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图片: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检查图片:执法人员在社区支持配合下,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取证 经查,当事人主要是收取某某复古类衍生品游戏经营单位广告推广费后,利用其备案的网站宣传、发布推广《某某》作品PC端非官方版本系列复古类某某游戏。尽管当事人网站不直接提供游戏的下载,不参与其发布、推广游戏的运营,也不参与推广游戏的利益分成,但当事人作为互联网相关服务提供者,未履行任何审查义务,未查验服务对象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及业务范围,在其网站发布、推广大量未经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合法出版,无版号无防沉迷系统的网络游戏,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网络出版市场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处于起步阶段且未盈利,在调查取证中积极配合,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8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顺利执行完毕,涉案网站已关停。 相关法律规定和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网络游戏经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其中网络出版物,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包括游戏。第七条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据此,任何一款网络游戏的出版商必须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同时一款网络游戏上线运行,除需要取得网络游戏作品著作权授权外,还需获得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的出版审批文号和国际标准书号ISBN(这两者构成版号)。 互联网相关服务提供者为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提供人工干预搜索排名、广告、推广等服务,属于商业合作行为。所有商业行为均应依法进行,即互联网相关服务提供者应为合法单位提供上述服务,因此,其有责任、有义务查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及业务范围。若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未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者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所开展业务与《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所载业务范围不符,互联网相关服务提供者不应为其提供人工干预搜索排名、广告、推广等服务。
湖北省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查处一起非法推广网络游戏案。经查,当事人十堰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其运营的“贪玩蓝月”游戏平台,以推广“贪玩游戏盒子”的形式,为其他网络游戏提供下载渠道。截至案发,当事人通过该平台非法经营额共计 240 余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广东图案版权申请版权申请代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