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并调解有妙招 让司法加速群众减诉——山海关法院实质化解22起著作权系列案 【编者按】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他人不得对其作品实施发表、修改或复制等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应当就其过错程度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日常生活中,公民应当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社会公平秩序。 案件详情 近日,山海关法院受理并成功调解赵某诉某汽车销售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系列案件。此系列案件共22件,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移送本院审理。该院在收案后,发现该系列案件的原、被告相同,案情具有极高相似性,均为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网络平台的官方账号上使用原告赵某享有著作权的漫画作品,且未给原告赵某署名。赵某认为某汽车销售公司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等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员发现逐案调解会给当事人带来诉累,审判团队负责人董富强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主动提出由团队负责人牵头,整理案件信息,统一进行诉中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表示愿意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文章,但就赔偿数额与原告赵某存在分歧,且部分案件当事人双方难以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承办人员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耐心释法明理,分析案件争议焦点,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认真研究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积极协商,一并解决全部纠纷,该系列22起案件在短时间内顺利调解完毕,双方纠纷得以化解。原告赵某获得了合理的赔偿金额,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双方当事人对于法院便民的工作理念、高效的工作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知识产权案件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在不断扩充专业人才,打造专业审判团队,推进专业化审判建设的基础上,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积极总结审判经验,开展深入调研,规范裁判标准,通过加强诉中调解力度,持续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不断提升司法温度和执法办案效果。
近日,法院成功合并调解 22 起著作权系列案,实质化解纠纷。
在该系列案中,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上提供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法院受理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
此次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提供了改正错误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北京logo版权申请加急版权注册登记湖北logo版权登记美术版权注册湖北ppt模板版权申请